帮助患难之人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太25:35 – 36)
我们的主和救主曾赐给我们一条命令,所有的基督徒都应毫无分别地予以遵守,即我们应该为那些遭受患难、逼迫的人,尽人道关怀的义务,或称为(按圣经的说法)怜悯的事工。
神让我们去探访那些患病的人,竭力去解救那些被囚之人,并要求我们向邻舍也当显出一样的善行,好让这个被诸般罪恶患难所充满的世代能够稍得平安。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这条命令上为我们显出了极美的榜样,他因着自己对世人的大爱,离开了父神的怀抱,降世为人来承受我们的诸般苦难和软弱(即承担我们在肉身中的一切劳苦愁烦),并且亲自承担了神对我们罪恶的一切刑罚,以此让我们得着他的救恩。
这一切正如《以赛亚书》43章所写,“使我因你的罪恶服劳,使我因你的罪孽忧伤。”对于神所彰显的这恩典,若有人仍无动于衷,而且对神在此之外的命令,即要求世人热心行善的命令不以为然,这样的人实在应当在最后审判的时候被神那忿怒的声音所咒诅:
“离开我,你们这被咒诅的人,进入那永火里去,因我病了,你们不来看我。我在普世之上给你们赐下了如此众多的益处,你们却毫无感恩,对于你们那些有需要的弟兄连一根小拇指都不愿伸出,帮助他们,你们不帮助他们就是不帮助我,因为神和救主基督原在你们的弟兄当中。”
[本文作者路德,摘编自 《路德劝慰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