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道同行》1月31日 | 记号中的记号

记号中的记号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14:21)

基督徒实践是宣信的基督徒向自己和他人证明信仰的最佳方式,是真恩典的最明显标志、记号中的记号、证据中的证据,是一切印记的玉玺和冠冕。我宁可让我的良心为我作证说那位大法官的话于我有利:“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14:21),也不愿让一千年来,所有睿智坚定、经验丰富的神学家用最苛刻的方式,检查我的基督徒内在体验,并由我信主的方式判断我是真基督徒。

这不是说除此以外别无基督徒恩典的好证据。除了这些有效运行(基督徒实践)以外,可能还有其他能够说明真恩典运行的证据,圣徒或许能借助默想获得这些证据,这些证据或许能让他们感到非常满足,但基督徒实践是最首要、最正确的证据。或许有许多证据都能证明某棵树是无花果树,但最高的、最正确的证据只有一个:它结无花果。

一个人在刚信主、还没有机会用实践证明信仰的时候就对自己蒙恩的地位有确据,这并非全无可能。如果一个人听说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笔财宝给他,前提是他必须加以重视,愿意舍弃现有的一切远赴他乡,跋山涉水去领受这笔财宝。有可能这个人一听说这个消息就立刻相信这笔财宝是真的,毫不怀疑这个消息的可信度。但是,这并不阻碍他采取实际行动,而他的实际行动是证明他相信这个消息的最准确证据,不仅向其他人证明,也向他自己证明自己的诚意。

而且,这个证据(他的外在行动、身体在旅途中的运动)并不是孤立的,它并不排斥内心活动、意识、动机和目标,否则他身体的行动就不能证明他心里珍视这笔财富。所以,基督徒实践能够最好地证明,“重价的珠子和藏在地里的宝贝,在基督徒内心具有救赎性的价值”。

基督徒实践是记号中的记号,因为它是印证其他一切敬虔记号的最大证据。圣灵的诸般恩典无一不是以基督徒实践作为其真实性的最佳证据。正如证明我们肢体和器官健康的最佳证据在于正常使用它们,恩典亦然:上帝给我们恩典就是为了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正如上帝给我们手脚和工具也是为了让我们使用它们,验证它们的最好途径就是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我们所用的东西多要在使用过程中承受压力,拉伸、负荷、搅动或冲击,由此证明它们是有用之物。如弓箭、刀剑、斧头、锯子、绳子、链子、拐杖、脚、牙等等。凡是过于软弱、无法承受我们所施加的压力的,就于我们无益了。内心的美德也是如此,验证它们的最好办法就是在上帝给我们的各种试探和试炼中运用它们,在上帝护佑过程中让我们的本性承受压力,从而证明它们的真实和价值。

[本文作者爱德华兹,摘编自→ 《宗教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