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对立状态中
……你们已经脱去了旧人和旧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不断更新,更像他的造物主。 (西:9-10 当代译本)
既然我们知道在此生领受和享有基督的程度不会完全,在基督里所得到的一切祝福与新生命多有欠缺,显然,与之相敌的属血气状态(连同其性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于我们体内,并未完全除灭。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世上所有信徒都活在这两种彼此对立的状态之中。信徒的确已经脱去了旧人、穿上了新人,并且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 3:10、11),然而信徒应当越来越多地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旧人依旧存留。
因此,在涉及这两种对立状态时,圣经常常将彼此矛盾的性质同时归于信徒的身上。尽管乍看起来这样的说法彼此矛盾,但分别考虑,却都不错。
保罗可以诚实地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加2:20),因为他确实靠着内住在他里面的基督向神而活,然而从属血气的状态看来,他又没有向神而活。他也承认自己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然而他却“不愿意犯罪”,而是“恨恶”罪。
由此看来,从不同角度观察,两种状态皆为真实。他说,“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7:14、15、18、22、25)。
约翰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况且,“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3:9),真是如此。
我们诚然软弱无力,一事无成,同时却刚强有力,凡事都能做(林后12:10、11;腓4:13)。信徒的确都会因罪而死,但却因义而活(罗8:10)。况且,信徒虽会经历自然死亡,他们必永远不死(约11:25、26)。他们是神的儿女,按着长子的名分承受产业,然而在某些方面却与仆人无异。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既在律法之下,同时照无偿的应许成为后嗣,活在恩典之中(加4:1、2)。他们从律法的咒诅蒙了救赎,过犯得赦免,蒙神应许不再向他们发怒,也不斥责他们(加3:13;弗1:7;赛54:9)。然而,与之对立的是,律法上所写的咒诅有时会倾倒在他们身上(但9:11),他们仍需祈求神救他们脱离自己的罪,免了他们的债(诗51:14;太6:12),他们也知道神会追讨他们的一切罪孽(摩3:2)。
圣经用彼此矛盾的事物来描述信徒,充分表明了他们同时生活在两种相反的状态之中。
[本文作者沃尔特·马歇尔,摘编自→《成圣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