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道同行》5月10日 | 七十个七次

七十个七次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18:21-22)

谁是谦卑、温柔、敬虔、正直、信实的人呢?做过几件谦卑、温柔、敬虔、正直、信实的事就算是真基督徒吗?不。真基督徒必须一生持续操练这些美德。

同样道理,只有尽最大能力、持续地操练慈善之事的人,才算是真正行善。只有尽心、尽性、尽力爱上帝的人,才算是尽到了爱上帝的责任。只有尽心、尽性、尽力行善的人,才算是尽到行善的责任。因为衡量我们行善的尺度,就是我们行善的最大能力。

使徒圣彼得向我们伟大的救主提出这个问题:“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18:21-22)不是说好像只要冒犯的次数超过这个数字人就可以不饶恕;耶稣基督说“七十”是要让我们明白:我们饶恕人的次数是不能用数字限定的,我们要不断地饶恕那些得罪我们的人,哪怕是反反复复的冒犯。

同样,我们的救主在另一处说道;“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路17:4)因此,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已多次饶恕弟兄就不再饶恕他;如果一个人以自己饶恕过别人七次为借口而拒绝饶恕弟兄;那这个人就违反了基督关于饶恕弟兄的律法。

适用于“饶恕”的准则也适用于“给予”。您不仅要给予七次,行善七次,而且您不能因为已经多次给予就停止给予或行善。您必须认为自己既然有责任偶尔救济缺衣少食者,就同样有责任一直救济他们。倘若您没有这个能力,您就有理由一次也不救济他们。但只要您有能力常常救济人,您就有责任常常救济,正如别人有责任偶尔这样做,因为他们偶尔才有能力。

如果不愿意常常饶恕弟兄,那就不是基督徒的饶恕。如果不愿意把一切都奉献给贫穷的弟兄,那就不是基督徒的奉献。因为我们必须给予七十个七次,尽我们最大能力一生行善;正如我们必须饶恕七十个七次,向一切需要饶恕的人持续不断地操练饶恕的精神。

[本文作者劳威廉,摘编自 →《敬虔与圣洁生活的严肃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