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见证人
“……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约3:11)
耶稣基督真正的殉道者,不是那些在观念上认为基督福音为真的人,而是那些确实看见基督福音为真的人。殉道者这个词(原意“见证”,圣经称殉道者为“基督的见证人”)本来就是这个意思。
有些人仅仅在观念上认为这些事情是真的,这些人尚不足以称为见证人。真正的见证人能够并且的确为他们见过的事情作证,那才是真正的见证人:“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约3:11)。“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上帝的儿子”(约1:3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约一4:14)。
“他又说,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徒22:14—15)。
真正为耶稣基督殉道的人被称为基督的见证人;圣徒通过他们在各种艰苦试炼中的圣洁行为宣告他们的信仰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圣经把这些人称为见证人(来11:1;12:1)。
他们宣告并实践自己信仰,宣告自己确实相信福音的真实性和神性。上帝打开他们的心眼,用属灵之光让他们得以看见福音的神性,看见福音闪耀着无与伦比、无法言喻的圣洁光辉,这神圣的荣耀是如此明显确凿、使人信服。
于是可以说他们真在福音里见到了上帝,真见到福音是神圣的;于是他们就能见证福音。他们不仅能说他们认为福音是神圣的,而且能说福音就是神圣的,并且以此为见证,因为他们看到福音的确如此。
所以,彼得、雅各和约翰在山上看见基督至高的荣耀以后,他们下山就能用见证的方式肯定地说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正如彼得所说,他们亲眼见过基督的威荣(彼后1:16)。
同样,万族都将肯定地说耶稣是上帝,因为审判的时候万人都要看见他的荣耀,尽管这荣耀仅仅是他自然的荣耀,而非道德和属灵的荣耀,而后者才是上帝区别于被造物的更重要本质。
[本文作者爱德华兹,摘编自→ 《宗教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