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心灵
我的心在我里面发热。我默想的时候,火就烧起,我便用舌头说话。(诗39:3)
默想既是头脑的事,也是心灵的事;它不仅是对神圣事物的思考性的知识,而且是一种实践性的知识;它不仅涉及理智和悟性的行动,而且是一个意志和情感的行动;它是上帝给我们情感上的恩典,也是理智上的恩典。
因此圣经上说到有福的童女马利亚:“马利亚却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反复思想。”(路2:19)。她不是在头脑里思想这些话,而是在心里思想。你也可以在申命记4章39节读到:“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
真正的默想发生在这样的时候:当一个人为了让自己的心被基督的爱所点燃,而去沉思基督的时候;在他默想上帝的真理,以至于被其转变的时候;在他默想罪,以至于痛恨罪恶的时候;是当他如此默想上帝,以至于整个灵魂被点燃的时候,就如大卫在诗篇39章3节所说的“我默想的时候,火就烧起”。
当一个人如此默观上帝,以至于他的心因上帝的爱全部被点燃的时候;当一个人如此沉思圣礼,以至于他的心因渴望圣礼而如火烧起的时候;当一个人的心被头脑的默想所感动的时候——就像大卫在诗篇104章34节所说的——“愿他以我的默念为甘甜。”
当我们默想上帝,以至于能够尝到上帝之甘甜的时候;当默想并不停留在理智的部分,而是流进了意志和情感里面,使心灵被我们所默想的事物所点燃的时候——这就是真正的默想。
[本文作者埃德蒙·卡拉米,摘编自《神圣默想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