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道同行》4月5日 | 属天的力量

属天的力量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腓2:13)

最后一个使我们能行出圣洁的禀赋是要我们深信我们有足够的力量,能够愿意并做到尽自己的本分,直到享受天上的福乐。

我的观点正好与有些人的错误相反。这些人认为,若我们愿意,就能行出圣洁,或者只要我们喜欢,就足以激发自己的意志。他们热诚地争辩说,这足以让人行出圣洁的力量,乃是神借着普世救赎赐给全人类的极大益处。也有些人错误地认为,神只要求人尽力而为,做他们能做到的即可。要说他们无法做到本有能力做成之事,完全是一种无稽之谈。根据他们的判断,我们不必太在意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行出圣洁。

我们在本性上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既不能立志行善,也不能实际做出任何属灵上良善之事。然而,基督救赎我们,叫我们真正活了过来(弗2:1;罗8:7—9)。

那些得到足够启示、足够谦卑的人知道,他们生来就处于属灵死亡之中,不仅需要行善的能力,更需要行善的志向和乐意行善的心。神若不叫他们立志行善,他们就必不乐意、也无法行出神所喜悦的事(腓2:13)。倘若他在开始了他们生命中的善工以后任他们败坏,他们就必成为可憎恶的背道者,末后的结局必比起初更悲惨。

这样看来,无论是谁,如果他并不深信神的大能足以使他心甘情愿且使他在愿意时能行出来,在他尽力顺服并蒙悦纳之前,就大胆地试图遵行律法,那他就从未真正谦卑过,不知道自己心灵的祸患。无论他之前如何自称有信仰,他都没有真正地相信原罪的教义。

[本文作者沃尔特·马歇尔,摘编自→《成圣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