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敬虔的精神工作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的。(罗12:1)
要让工作和职业成为可悦纳的服侍,我们就必须以敬虔的精神和性情来工作,正如我们奉献金钱或从事圣工一样。因为如果我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如果“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林前7:31),如果我们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罗12:1),如果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且“我们是天上的国民”(林后5:7;腓3:20),那么所有人,无论地位如何,都要在日常生活中以这种敬虔性情来荣耀上帝,正如我们敬虔地祷告和赞美,讨上帝喜悦。
因为如果我们以世俗的态度,带着虚荣心和贪心做事,如果工作目的不过是为了满足私欲,那么我们就不叫“向上帝的荣耀而活”,正如贪吃的人和酒鬼或吃或喝绝非“为荣耀上帝而行”。
既然上帝的荣耀一以贯之、永不改变,那么我们荣耀上帝的一切行为也必须符合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这种心态和性情使我们的奉献和祷告蒙上帝悦纳,也使我们的工作和职业成为可悦纳的供物。
如果一个人工作是为了发财,追求事业是为了得到更高地位和世俗的荣耀,那他就不是在工作中服侍上帝,反倒服侍了别神,并且他已经从人得了赏赐,因为他奉献不过是为了让人看见,祷告不过是为了让人听见。因为上帝不允许我们在工作中有虚荣世俗的欲望,正如我们奉献和祷告不能有讨好人的心思。因为这些性情都是世俗的骄傲和虚荣,它们不仅是邪恶的,而且它们一进入我们的工作并且与善行搅合到一起,就使我们也具有同样邪恶的本质,使我们在上帝眼里看为可憎。
假如上帝允许我们在世俗职业中沉溺于种种的贪婪和虚荣,那么我们祷告时虚荣也无可厚非。但是,既然我们奉献金钱和祷告必须出于全然奉献给上帝的诚心,那么我们从事普通职业也必须具有这种性情和敬虔之心。若非如此,必不配称为服侍上帝。
[本文作者劳威廉,摘编自 →《敬虔与圣洁生活的严肃呼召》]